机构改革以来,应急管理部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修改了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和要求。同时,我市应急管理形势对应急预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亟需对《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府办函〔2016〕127号)进行修订。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关于修订原《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C区六楼,并在信封上注明“修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至:zhanghl@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1.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docx
2. 修订说明.docx
3. 公平竞争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