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办发〔2018〕281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办发〔2018〕28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10 13:54:32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183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商务部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办发〔2018〕281号
发布日期 2018-07-30 生效日期 2018-07-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部机关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商务部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
 
    2018年7月30日
 
    商务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以下简称国办23号文)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结合商务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办23号文部署的各项任务要求,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商务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改进政务服务,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围绕工作提质增效建好内部机制,形成主动、高效、务实的商务部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部署,在做好日常业务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商务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策发布、规划计划、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新闻舆论信息等内容的主动公开,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办公厅)。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时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等,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市场秩序司、市场运行司、外贸司、服贸司、安全与管制局、外资司、合作司、台港澳司)。三是继续做好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部门预决算、收费情况公开,指导、督促本部各直属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人事司、财务司)。四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财务司)。五是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研究开展权力清单调整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厅);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责任单位:市场秩序司)。六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厅)。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加强内贸流通领域政务公开,围绕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加强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场秩序司、市场建设司、流通发展司、市场运行司)。推动公众参与,助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秩序司)。完善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公开机制,用好现代媒体手段加强统计监测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市场运行司)。二是加大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公开力度,及时回应企业和行业关切,主动发布解读外贸运行动态等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外贸司)。三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各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公开,及时主动解读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总结宣传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责任单位:外资司)。四是加强我国对外投资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发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等动态信息,及时提示对外投资风险(责任单位:合作司)。五是及时发布商务部依法对国外进口产品进行贸易救济调查和国外对我发起的贸易摩擦情况(责任单位:贸易救济局)。六是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进口博览会筹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进口博览局)。
 
    (三)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改进政务服务。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继续加强商务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查漏补缺,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责任单位:许可证局)。二是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借鉴地方和其他部门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商务部网上政务大厅,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常见问题问答栏目,提升网站检索等功能便利性,及时动态调整服务事项目录,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司)。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调整完善我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配套措施,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提升答复水平(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司、条法司)。
 
    (四)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
 
    一是继续做好新闻发布,办好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开展重大商务活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前组织专题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协助商务部负责同志做好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部新闻办)。二是继续整合构建新媒体传播平台,稳步推进商务领域微信公众号矩阵建设,打造通俗易懂、权威高效的商务新闻发布平台(责任单位:部新闻办)。
 
    (五)围绕工作提质增效做好政务公开机制建设。
 
    一是探索构建商务部政务公开工作综合绩效评估机制,指导、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办公厅)。二是探索联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构建联动联训机制,集中优势智力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厅、电子商务司)。
 地区: 中国 
 标签: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3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37)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54)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