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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办〔20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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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6-06 08:47:04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1645
核心提示: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办〔2017〕73号
发布日期 2017-06-02 生效日期 2017-06-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da.gov.cn/directory/web/WS01/CL0248/19396.html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2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公开载体建设,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大力推进和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完成省局成立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行政审批办负责,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配合)
 
  (二)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1.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行政审批办、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稽查处分别负责,省食品安全监督局、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配合)
 
  2.做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消费警示、产品召回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分别负责)
 
  3.积极稳妥推进监督抽检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开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公布模式,实现抽检信息常态化公布。(抽检管理处负责)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省局机关各处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省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以省局或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名义上报的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省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应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3.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稽查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4.做好省局统计数据、招标采购、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综合处、科技装备和标准处、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分别负责)
 
  (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会商、分析、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积极引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省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增强省局网站的时效性与便民性。(办公室、新闻宣传处分别负责,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配合)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处室和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省局余兴台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省局各责任处室要对照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年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配合处室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责任处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要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地区: 河南 
 标签: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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