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3〕28号)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3〕2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16 09:03:23  来源: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607
核心提示: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调整,建立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鉴于国家有关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省、市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为防止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缺位和松懈,确保改革过渡时期的稳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皖食安委办〔2013〕28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hsa.gov.cn/13/0422/310090109.html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德、宿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级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调整,建立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鉴于国家有关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省、市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为防止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缺位和松懈,确保改革过渡时期的稳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从国家大局和人民利益出发,是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分散等瓶颈制约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食品监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思想上积极做好准备。

  二、毫不松懈地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在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未出台实施之前,要继续按照现行监管职能分工认真履职、严格监管,确保改革过渡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食品安全监管各类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稽查执法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丝毫懈怠,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近期,我省先后发现了超市销售“假冒牛肉”、小作坊违规使用明矾加工粉丝、个别地方猪肉检出瘦肉精等问题,国内也曝光了美素丽儿婴幼儿乳粉掺杂过期奶粉、涂改生产日期等问题,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抓好近期部署的农村食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等行动。要认真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超限”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地区: 安徽 
 标签: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4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237)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9) 其他法规 (51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82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