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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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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01 09:24:5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办公室  浏览次数:1167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施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内粮办发〔2012〕95号
发布日期 2012-12-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mggrain.gov.cn/zwgk/wjtz/201212/ld_2853.html

  各盟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军〔2012〕2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元旦和春节将至,各地军粮供应部门要提前做好粮源调拨计划,充实库存,特别是有冬储任务的盟市,要切实做好军粮调运储备工作,确保军粮供应安全。

  二、认真落实节日调供政策,严格按照自治区指定的“雪花粉”品牌供应部队,积极开展优质粮油和小杂粮的品种兑换,丰富部队节日饮食生活。

  三、加强军粮信息系统涉密设备管理和保密工作,为军粮供应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四、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部队喜闻乐见的双拥共建活动,让人民子弟兵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爱护,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军粮供应工作的通知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的军粮供应,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部队官兵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军粮供应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军粮供应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军粮供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军供服务水平。各地要认真总结2012年军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军粮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加强军供部门质检能力建设,确保军粮质量安全稳定。

  二、积极组织粮源,丰富供应品种

  各级军粮供应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军粮筹措、调配、储备、配送等工作的落实,积极指导供应站(点)备足军粮和商品库存,保持各个环节联络畅通、运转正常。各地军粮供应站(点)要广开货源渠道,积极组织部队所需的食品货源,保证节日期间供应及时、品种丰富、品质优良。要充分发挥百强军供站的示范作用,创新保障方式,拓宽服务功能,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升军粮综合保障能力,帮助部队解决难题,让部队官兵吃得放心、营养、健康。

  三、防范突发事件,落实值班工作

  各地要做好对极端气候条件和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科学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增强应变能力,确保军粮供应有序顺畅开展。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以及安全保密制度。遇有重大事项和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做好拥军优属,加强扶贫帮困

  各地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活动,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与部队沟通交流,了解部队需求,为官兵排忧解难。要发挥军供部门拥军窗口单位的作用,做好拥军宣传,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共同发展。军粮供应站(点)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军民兼容,承担社会责任,做好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服务社会民生建设。

  五、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映相关情况

  各地要认真落实军粮入库价统计报送制度,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加强市场动态监测,收集信息资料,做好市场分析,及时向上级反映有关情况,努力提高市场化条件下的军粮筹措营销水平,并为做好军粮结算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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