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粮油仓储单位:
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上海市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本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实行信息系统备案管理。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将对有关系统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期间,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仍按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新增备案的粮油仓储单位,填写《上海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表》(附件1);粮油仓储设施拆除、迁移或改变用途等情况,填写《上海市粮油仓储设施变更情况报告》(附件2)。联系人:许俊,62874530转2530。
特此通知。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