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加强我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确保其满足我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结合我省实际,新修订了《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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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川粮发〔202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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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5-05 | 生效日期 | 2023-05-0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相关链接:[文字解读 ]关于《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解读 |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加强我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确保其满足我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结合我省实际,新修订了《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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