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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粮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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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02 11:18:28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526
核心提示:为加强我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确保其满足我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结合我省实际,新修订了《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川粮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5-05 生效日期 2023-05-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相关链接:[文字解读 ]关于《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解读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加强我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确保其满足我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结合我省实际,新修订了《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4月23日

   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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