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
《国家政策性粮食租仓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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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粮执法规〔2025〕1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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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5-15 | 生效日期 | 2025-05-15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2030-05-15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解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国家政策性粮食租仓管理办法》的解读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
《国家政策性粮食租仓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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