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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鄂食安办发[2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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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8 08:52:14  来源: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899
核心提示:  经省政府同意,按照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评估的通知》要求,省食安办于3月上旬组织七个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评估。
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鄂食安办发[2011]7号
发布日期 2011-03-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委员会),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按照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评估的通知》要求,省食安办于3月上旬组织七个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评估。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领导重视,行动积极,能够围绕整顿重点,抓住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整顿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对照整顿工作目标任务,还存在不小差距,整顿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国务院食安办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细则》,加紧进行查漏补缺,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食品安全整顿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保障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地区: 湖北 
 标签: 评估 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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