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调研计划(威食药监字[2008]31号)

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调研计划(威食药监字[2008]3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17 10:57:38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0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调研工作,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实现监管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省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结合我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调研计划》,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威食药监字[2008]31号
发布日期 2008-04-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区局(分局)、市药检所、市局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调研工作,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实现监管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省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结合我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调研计划》,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调研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市新一轮解放思想活动,针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体制改革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抓住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倾向性的课题,深入分析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探索新途径,努力提高科学监管和服务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二、调研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分头负责,责任部门具体实施。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要切实提高调研工作质量。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是我们党一贯的工作作风和优良传统,是促进监管工作创新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养成调查研究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调研工作质量。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决反对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空讲理论、脱离实际等不良做法,形成的调研报告要做到情况清、问题准、观念新、措施实、突出前瞻性和创新性,让更多的调研成果进入领导决策。
 
  四、要早安排、快行动、早出成果,为实行全年工作再上新水平服务。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抓住一季度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进入正常运行之际,集中一段时间,结合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调研工作。各市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要求,制定本单位调研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调研计划
 
  (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全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探索与实践;
 
  负责人:刘向荣
 
  责任部门:办公室及有关科室
 
  (二)药品“两网”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负责人:刘向荣
 
  责任部门:财务科
 
  (三)围绕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检验监测能力
 
  负责人:刘向荣
 
  责任部门:财务科
 
  (四)《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负责人:张仰军
 
  责任部门:市场科、办公室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负责人:张仰军
 
  责任部门:稽查大队
 
  (六)对加强我市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问题的思考
 
  负责人:张仰军
 
  责任部门:市药检所
 
  (七)“驻厂监督员与网络动态管理相结合”探索药品生产监管新模式
 
  负责人:林治军
 
  责任部门:药品科
 
  (八)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负责人:林治军
 
  责任部门:食品科
 
  (九)医疗器械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负责人:蒋声明
 
  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科
 
  (十)加强和谐机关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负责人:张晓光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负责人:张晓光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负责人:徐洪龙
 
  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三)迪沙药业集团重视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调查
 地区: 山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