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英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把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商家“信用”关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多年来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省市场监管厅一直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持续完善机制体制,努力构建“1+3+25+4”监管体系。2025年,组织联合印发了《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2025〕1号),从加强食材供应商准入管理、完善大宗食材采购制度、成立采购小组、建立遴选机制和决策程序、采购人员定期轮换等方面进行规制,确保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提供的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溯、全程可控。推进监管协同,仅2024年下半年,5次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全省11个地区200余所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提升智慧化监管能力,将为中小学供餐的集配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列入2024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在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贮存、餐食加工、分餐配餐、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部位设置摄像头,自动识别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天候网上巡检和第一时间线下处置。加强校园食堂和校 外供餐单位原辅食材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均依法 依规进行核查处置并公示。
针对您的意见建议,我厅将协同其他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执法处罚、信用监管等措施,确保校园餐饮食品安全;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共用,按季度对我省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各级各部门,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营养健康指导员的配备数量;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监管,督促供应商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动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