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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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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6-27 18:09:05  来源: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6-27 生效日期 2025-06-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5年2月1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奋力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在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上积极作为、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积极作为,助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为“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打牢基础,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人大积极贡献。

一、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上海擘画的宏伟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

2.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加强对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跟踪反馈落实机制。

3.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宣传的决议,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依法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观念。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严格备案审查标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法规清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及时解决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决策不衔接等问题。落实浦东新区法规备案要求。

4.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聚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召开全市人大系统理论研讨会。召开市区人大主任会议,形成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整体合力。

二、服务大局,以更大力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5.强化“五个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发展规划条例。加快促进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数据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规的立法修法调研进程,助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6.推进浦东新区法规创新立法。加强浦东新区法规立法统筹,凝聚市政府职能部门、浦东新区工作合力。制定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离岸债券发展若干规定。加快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若干规定、工业领域绿色再制造若干规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促进外资研发中心发展若干规定、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若干规定、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规定立法调研进程;开展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规定、吸引国际组织落户若干规定立法调研。重点推动离岸贸易金融、绿色再制造、企业破产、外资研发中心等法规由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围绕浦东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加强项目储备,发挥浦东新区法规辐射带动作用。

7.开展人民城市建设地方立法。作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制定或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节约用水条例、推进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办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加快城市更新条例、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条例等法规的立法修法调研进程,以法治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8.完善城市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制定或修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加快社会信用条例、文物保护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关于促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决定等法规的立法修法调研进程,助力上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

9.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大协同立法。协同苏浙皖人大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加快关于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决定的立法调研进程,以区域协同立法保障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0.健全人大依法履职法规制度。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制定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重要作用。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与时俱进推进本市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依法监督,以更实举措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11.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听取讨论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开展智能物联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促进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吸引国际组织落户、外籍人员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坚持委员会协力,市区人大联动,人大代表参与,凝聚各方合力开展专题调研,为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做好充分准备。

12.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有关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聚焦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政府债务监督、审计整改监督等重点任务,完善本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高质量做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分析报告。加强经济运行观察点机制建设,打造成为观察经济脉动的重要窗口、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代表参与人大财政经济监督工作的重要平台。

13.加强对人民关心关切问题的监督。组织开展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种子法和种子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听取讨论市政府202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听取审议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情况、妇女权益保障、促进农民增收、新时代侨务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本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本市红十字会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开展长三角“江南文化”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促进长三角文化旅游公共资源共享。

14.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听取和讨论生活垃圾管理、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重大事项报告,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促进美丽上海建设。

15.加强对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监察工作、两院工作的经常性监督。

16.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代表对信访工作的参与,发挥员额法官、检察官参与人大信访工作的作用,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人民建议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推动把更多群众意见建议转化为常委会立法监督议题和代表议案建议,编辑刊发人大信访简报,着力提升从解决“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拓进取,以更强担当助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17.深入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行动”。按照“十大行动”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立法、监督、代表、协商等各项工作中。以市区人大主任例会为平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十大行动”落细落实。聚焦立法质量提升、监督实效增强、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宣传阵地建设等四个领域,聚力打造标志性成果,形成特色品牌。

18.提升立法工作质量。贯彻落实立法法和《进一步推进高质量立法的若干意见》,强化立法各环节质量把关。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联系特定法规项目的“双挂钩”机制,提升立法参与深度。健全常委会领导、政府领导推进重点立法项目的“双组长”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立法项目实行立法听证、立法协商,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9.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监督法,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实行年度监督项目人大代表“点题参与”制度、重点监督项目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代表联系群众平台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的制度,必要时将民生监督事项报告发全体代表征求意见。执法检查中全面推行调研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三项清单”制度,常委会领导作执法检查报告制度等,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形成监督工作闭环。

20.探索人大协商机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人大协商的意见》,构建覆盖全市各级人大的协商工作体系。建立市人大立法协商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意见。支持基层人大创新人大协商新形式新路径,积极打造“人人议事”等基层民主实践品牌,鼓励代表全链条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助力构建“四个人人”城市治理共同体。

21.深化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点建设。制定《关于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党建引领、融合发展、数智赋能、务求实效,加强工作指导,深化基层实践站点建设。依托基层实践站点,探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工作小组、法律专家库成员等进站进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实践站点思想政治引领、联系服务群众、组织人大协商、助力基层治理、开展宣传展示等功能。

22.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系群众“站点”建设。推动全市36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立法建议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线上平台,完善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对接机制。

23.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上海人大研究实践基地。加快建成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上海人大研究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互动交流、现场教学、民主议事、对外宣讲等,充分发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功能、生动展现上海各级人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实践的重要功能,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上海改革发展故事。

五、履职为民,以更优服务助力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24.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坚持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履行职务、参加活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25.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联系7位左右代表,每年至少联系2次,并加强经常性联系,做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坚持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全程列席制度,确保基层代表届内至少列席1次常委会会议。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列席代表座谈,常委会会议情况向代表通报工作机制。密切委员会与相关领域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由基层一线代表担任委员会委员作用、各委员会非驻会委员作用、代表专业小组作用,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质量。

26.改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丰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形式和内容,提升一年2次代表带主题集中联系社区工作质效,健全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机制,支持本市四级代表共同联系社区,丰富联系形式,拓展联系对象。指导各区人大制定群众意见建议分级分类处理流程图,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7.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搭建沟通平台,帮助代表了解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工作最新情况,增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把好代表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推动各承办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在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各环节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凝聚办理共识,提高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专项督办、代表工委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促进代表建议答复加快落地见效。

28.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统筹谋划、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培训,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履职实务知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修改后的代表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聚焦“十五五”规划等主题举办“代表论坛”,办好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人大网络学院。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做好年度代表履职优秀案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加强优秀案例宣传展示。

29.开展区和乡镇人大换届专题调研。深入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开展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善换届选举信息平台建设。

六、党建引领,以更高标准加强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

30.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

31.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聚焦重大主题举办“上海人大讲坛”,加强对宪法、监督法和代表法等依法履职所需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常委会会议组织,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审议和询问质量。建设常委会咨询专家库,发挥咨询专家在重要履职活动、重要文件起草中的智力支持作用。

32.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党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强化警示教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厉行勤俭节约,培育良好家风。

33.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化落实《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有为有位”导向,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大力选用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干事标准,鼓励创优争先、知重负重、敢作善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全部心思用在谋事创业上,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工作,为推进上海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34.打造展示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上海窗口。深入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这个“富矿”,建设好运行好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中心,加强理论研究、宣传阐释、示范展示。统筹人大“一网一刊一微”平台,全方位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报道人大履职实践,做好权威发声、舆情应对工作,不断提升人大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影响力。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范例、人大工作创新探索、代表为民履职故事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35.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加强各领域人大工作数据汇集,整合上海人大各类网络端口平台,推进多平台融合、线下线上互通,加快建成“工作一屏纵览、业务一网通办、履职一网贯通”的上海人大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高效智能代表履职数字平台,实行代表履职“八个在线”。开发建设群众便捷参与的小程序,方便社会公众更好了解和参与上海人大工作。

36.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坚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立足地方人大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上海作为世界观察中国窗口作用,增强做好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着力打造上海人大对外交往品牌。精心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国家议长团、议会团来沪访问工作。“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拓展友城议会交往“朋友圈”。组织外国议员、青年学生、智库专家开展“走进人大”活动,宣传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优势和运行功效。

 地区: 上海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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