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推进工业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根据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9号)等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6起至2024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联系。
(联系人:汤俊杰 联系电话:17708995176)
附件:西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