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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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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17 10:10:59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628
核心提示:为规范全市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正确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
发布单位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截止日期 2024-06-1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重庆
备注  

为规范全市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正确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023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牵头编制了《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以来根据国家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有关意见建议请阐明理由及依据,并于6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电子邮箱:lsjdjcc@126.com;

2. 传真:023—67575762;

3. 信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粮食监督检查处(邮编:401121)。

附件: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5月14日

 地区: 重庆 
 标签: 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 裁量权 行政执法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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