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公布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和具体类别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通过首页“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收,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关于公布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和具体类别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关于公布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和具体类别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我省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和实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具体类别品种公布如下:
一、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
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基础上,增加“从事食用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为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
二、实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具体类别品种:
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水产品、林产品、原粮和政策性粮食、加工食品。
本通告公布内容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类别品种(2018年版)>的通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