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处,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附件: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其他行政权力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5.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