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充分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的积极作用,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规〔2020〕1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书面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2023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 87671547
电子邮箱:qihouchu@tj.gov.cn)
附件:
《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