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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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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1-22 11:22:47  来源:深圳市司法  浏览次数:177
核心提示:现将《关于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0 截止日期 2023-12-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深圳市司法局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了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拟集中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市政府规章中涉及行政复议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部分条文,并形成了《关于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开立法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关于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0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angjq@sf.sz.gov.cn。

附件:   附件1.关于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关于修改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0日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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