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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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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11 11:04:09  来源:2023-08-16  浏览次数:761
核心提示:为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行为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山东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6 截止日期 2023-09-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山东
备注  

为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行为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山东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9月16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件反馈:jinyujiao@shandong.cn。

2.信函反馈:通信地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处,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邮政编码: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3.电话反馈:0531-51792325。

4.传真反馈:0531-51792333。

附件:   1.山东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经营 规章 市场监督 食品生产经营 经营管理 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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