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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征求对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皖粮公〔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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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1 10:59:39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455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我省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粮食企业信用监管活动,促进粮食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公〔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07-31 截止日期 2023-08-3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安徽
备注  

为加快推进我省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粮食企业信用监管活动,促进粮食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意见后,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无意见亦需书面反馈。

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来信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ahslscbjzfjd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19号(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处,邮政编码:230006),信封上请注明“《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文明,联系电话:0551-62870586

附件:1.《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表(收储类、加工类、销售类)

3.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

4.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自评表(收储类、加工类、销售类)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征求对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征求对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

   23013附件2-1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表(收储类).xls

   23013附件2-2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表(加工类).xls

   23013附件2-3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表(销售类).xls

   23013附件3 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docx

   23013附件4-1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自评表(收储类).xls

   23013附件4-2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自评表(加工类).xls

   23013附件4-3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自评表(销售类).xls

 地区: 安徽 
 标签: 信用体系 经营 信用等级 细则 企业信用 评价 粮食流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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