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帮助本市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加快推动经济恢复和重振,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电子商务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4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电话:010—82690303(仅限于反馈本《实施意见》相关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3.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