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推进登记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修订了《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并形成《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寄地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sj_shenlj@foshan.gov.cn
3.电话:0757-8338040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意见反馈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 附件1:佛山市市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及对比表.docx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