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促进法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烟台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共30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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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