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8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qijian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一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691211
4.传真:010-82690904
附件: 附件: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关于《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