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我厅起草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共3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105号福利大厦609房(邮编570203)
(二)电子邮箱:jinsujianyi@163.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三批)
(征求意见稿)
1.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 | |||
1.1非织造布袋 | |||
1.1.1 | <120g/m2非织造布购物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