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减免责清单模板的通知》(粤司办〔2022〕91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编制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sj_fgc@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电话:020-8354165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