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与2021年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我局对《广东省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sj_fgc@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电话:020-8354165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附件: 1.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修订说明.pdf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