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农业农村、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业执法实际,起草了《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05室 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snwzcfg@163.com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 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