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
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与自贸港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海依法办〔2021〕14号)要求,我局拟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海府【2016】133号)。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人士,在本通知发布后的10日内,通过发送邮箱的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黄茹
邮箱:hkscjgspb@163.com
联系电话:0898-68512817
附件: 1.关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行“五证 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的废止说明.doc
2.《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试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docx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