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结合实际,我厅修订了《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1年6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厅。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5月26日至6月4日(共1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周良
联系电话:0898-65353660
电子邮箱:zfez@hainan.gov.cn
附件: 《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5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