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组织对原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联系电话/传真:87671709;电子邮箱:tjsthjyj@163.com。
2021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