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超标粮食管控,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保障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了《重庆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粮食企业、部门区县粮食主管部门意见,现面向社会进一步征集意见建议。
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sjdjcc@126.com。我们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推动落实。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张鹏,电话:6757564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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