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我厅起草了《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2020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078291428@qq.com;
二是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生态环境执法局621室;
三是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871-64124387。
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