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有关规定,探索在生态环境领域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局修订了《上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7302
传 真:(021)63555227
邮 箱:pgao@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