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19 14:04:50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23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相关工作,落实赔偿义务人承担修复责任,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3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0 截止日期 2020-11-1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天津
备注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相关工作,落实赔偿义务人承担修复责任,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8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3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更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7672857 传 真:87671549
 
    邮 箱:hbzfjd@tj.gov.cn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地区: 天津 
 标签: 法典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