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5月7日,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传真:0991-2835403(传真)
电子邮箱:niwen@xjaic.gov.cn
寄送信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