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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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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14 02:47:32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76
核心提示:现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4 截止日期 2020-09-2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辽宁
备注  附件:
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样式.docx
附件2省级以上规定的经营场所禁止类限制类目录.docx
附件3企业经营场所备案文书样式.docx
    现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1日。

    三、电话:024-96315-1-1705。来信请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邮编:110031);电子邮箱:335432555@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和规范住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地区: 辽宁 
 标签: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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