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食品快速检测车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快检车规范、高效、有序运转,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食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联系电话:0451-87979639,电子邮箱:920507337@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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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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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4-09 | 截止日期 | 2020-04-30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黑龙江 | |
备注 | 附件:
1.黑龙江省食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doc
2.意见反馈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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