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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复检及异议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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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2-27 09:07:41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41
核心提示: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复检及异议处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我局研究制定了《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复检及异议处理办法》,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联系电话:0571-81393572;传真号码:0571-81393576
发布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2-26 截止日期 2017-01-0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浙江
备注 http://zw.zjfda.gov.cn/info!new_detail.do?id=54497
  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复检及异议处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我局研究制定了《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复检及异议处理办法》,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联系电话:0571-81393572;传真号码:0571-81393576。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复检及异议处理办法》.doc
 地区: 浙江 
 标签: 食品生产经营 监督抽检 不合格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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