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市电商直播、网络购物等新业态发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数字经济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沈阳市电商直播发展(网红经济)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及广东省关于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深圳市商务局发布于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一系列措施。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电商发展部署,着力改善当前全省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力不够强,电商品牌知名度不够高,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稳固,与电商发展相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现将《中国(西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国(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中国(大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5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完善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助力防疫保供,现将
《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为深入推进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强化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做大做强数字贸易规模,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推进中国(九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九江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要求,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银川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建设中国(洛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洛阳跨境电商综试区),是顺应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全球化、信息化发展趋势,深化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加快推进洛阳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