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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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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26 04:41:15  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1840
核心提示:《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8-26 生效日期 2020-08-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7日

 

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为全面推进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雄安新区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初心使命,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借鉴国际国内成功经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供应链创新应用,打造对外合作新平台,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层次更高、领域更广、辐射更强的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结合雄安新区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产业禀赋,在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着力深化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在职能转变、税收征管、金融支付、跨境结算等方面大胆探索,逐步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发展。

市场主导,政企联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参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亲清共融、政企联动的良好环境。

创新发展,有序规范。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管理、服务和模式创新,破解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由自主发展向规范发展提升,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内贸与外贸、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及相关业态融合,探索与津冀自贸试验区、京津冀特色园区和有关海外仓的区区合作、区园合作、区海合作,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生态链。

)发展目标经过3至5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以“跨境贸易+数字经济+产城融合”为基本特征的国内一流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和“关、税、汇、商、物、融”一体化发展。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领先区域,线上线下充分互动、贸易产业深度融合、资源配置合理有效、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实施范围第一阶段实施范围为在雄安新区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且在雄安新区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二阶段逐步拓展到在雄安新区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在雄安新区外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主要任务

)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河北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原则,为监管部门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充分发挥中国(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优势,实现交通、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邮政、出口信保等部门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入住综合服务平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人才培训机构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引进第三方交易、外贸综合服务、网货供应等平台,建立数据信息交换规范,打造覆盖跨境电子商务全链条的模块化、开放型平台。

)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坚持进出口并重,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为主原则,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空间布局。积极申报建设雄安综合保税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雄县、容城、安新三县规划建设一批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础设施,加快设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快件监管场所,推动设立雄安国际邮件互换局。推进“新区+自贸试验区+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四区联动,实现要素整合、资源共享、效应协同,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信息共享系统,统一信息的标准规范、备案认证、管理服务,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换系统,实现监管部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金融支付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支撑,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探索建立进出口商品信息溯源系统,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评价等数据信息,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探索数字货币跨境支付。支持符合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大胆创新,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担保等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引导符合相关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强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提供安全高效的本外币支付结算服务。

)建立智慧物流体系。依托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推进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构建互联互通的智能云物流平台,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控。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依托“四纵三横”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同天津港、黄骅港和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的联系,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寄递服务进出口绿色通道。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自建或者共建海外仓,探索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服务体系。

)建立电商信用体系。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集信用评价、信用监管、负面清单管理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系统,记录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物流企业及其他企业的基础数据,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鼓励监管部门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和互认机制。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打造可信交易环境。

)建立统计监测体系。依托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平台交易信息、监管部门数据为补充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自动化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海量数据进行分析监测,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等机制,以流程节点为重点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洗钱等经济风险,数据存储、交易支付等技术风险,以及产品质量、贸易摩擦等交易风险。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区块链等技术在全流程溯源中的应用。及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评估,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建设人才保障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推动在有关高等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支持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跨境电子商务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训,为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炼才选才育才。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激励政策体系,积极引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急需的国际职业人才和优秀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落户,优先解决住房问题。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创业创新支持体系,支持高等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孵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成为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培育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吸纳创新型、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仓储、金融支付等企业和业态落户,引导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聚,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生态链。结合雄安新区产业规划和独特优势,支持雄县、容城、安新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数字化贸易平台+营销总部+研发总部”模式,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新品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融入境外零售渠道,建立或共享海外仓,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打造集策划、营销、招商、报关等服务于一体的产业生态圈。

(二)着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模式为重点,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B2C)模式作为有益补充,实施跨境直购进出口监管方式,推行保税备货进口监管方式,在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由境内产能驱动为主向境内产能驱动与境外需求拉动并重的转变,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

(三)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政策落地见效与创新。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不具备条件的按规定以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创新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监管、检验检疫、收汇结汇、税收征管等政策,集合信息查询、身份认证、数据交换、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物流配送、融资保险、渠道拓展等流程,逐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管理无纸化。

(四)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支付机构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金融支付企业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优化跨境支付流程,改进跨境支付效率,提升金融服务跨境电子商务质效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支持物流仓储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改造提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物流仓储体系。鼓励税务、咨询、人力资源等专业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五)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行简化归类、批量申报、实时传输、便捷通关。支持国际邮递物品按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申报通关。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的转关物流方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溯源、退换货等机制,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经营产品的有效监管。

(六)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制订。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充分利用多双边机制,探索制订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和标准,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全球合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售后营销服务、消费争议解决、交易纠纷处置等规则体系,维护各方权益。

(七)探索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自律。鼓励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金融支付企业、物流仓储企业、评价机构等建立行业商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有效开展行业研究,倡导道德规范,践行社会责任,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以商协会为主导的市场自律机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雄安新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雄安新区综试区建设全局性工作和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推动设立雄安新区综试区管理机构,负责综合试验区的建设管理。

(二)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雄安新区综试区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整体协调组织推进。省有关部门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加强沟通协作,在政策、服务、监管等方面主动对接雄安新区通过建立省区联动推进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省有关部门运用中央和省级现有专项资金,对雄安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倾斜。雄安新区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强化财税、要素保障等支持,形成导向清晰、兑现便利、支持有力的促进体系。

 

 地区: 河北 
 标签: 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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