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外贸相关部署要求,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现将《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安徽省商务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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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皖商贸发〔2025〕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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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6-17 | 生效日期 | 2025-07-17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原《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版)> 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216 号)同时失效。 |
各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外贸相关部署要求,推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现将《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安徽省商务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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