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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7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建议 (农办议〔2023〕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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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3 10:48:4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883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3〕248号
发布日期 2023-08-04 生效日期 2023-07-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谭新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建议收悉。经商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电商的政策扶持

近年来,直播电商快速发展,成为促进农产品销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2022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5313.8亿元,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超1.2亿场。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4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瞄准农产品电商上行的难点痛点,通过工程实施,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优化提升特色产业链。在全国遴选110个县(市、区)开展工程建设试点,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广泛调动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探索形成了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典型模式。二是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累计支持1489个县。支持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在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基础上搭载电商快递,逐步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三是开展农产品电商产销对接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发起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2022年活动期间相关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合计超过507亿元。组织全国大型批发市场、采购商、流通企业等主体与脱贫地区紧密对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2022年开展23场产销对接和促消费活动,累计帮助销售农产品超过290亿元。四是加强电商人才培育。会同中组部举办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截至2022年底,共举办25期电子商务培训班,培训农村电商骨干人才2500余人。商务部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面向社会公众的数字商务精品课程,与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发“数商兴农”云课堂,会同财政部设立农村电商公开课,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推动农产品电商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电商渗透融合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商务部将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好“数商兴农”,积极利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地方培育和发展电商赋能的农特产品网络品牌和特色产业。

二、关于利用好直播培养更多“农村青年主播”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青年主播”培育,联合共青团中央开展“农村青年主播”培育工作,以提升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民收入和壮大县域经济为目标,突出对青年农民的技能培养、实践转化,通过线上学习、集中培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培养一批掌握短视频和直播“新农技”、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宣传推广乡村发展的“农村青年主播”。依托直播平台推出16门近400分钟的公益培训课程,超54万人次参加在线学习。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开展6场专题培训,提供50余门近140学时的培训内容,共300人参加培训。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各类主体,共同举办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结合农产品网络营销等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农民提升农产品电商销售技能。截至2022年底,累计培训受众超过1.85亿人次。

下一步,我部将鼓励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化应用技能培训,持续培育“农村青年主播”,发挥好直播的作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农办议〔2023〕248号

 地区: 中国 
 标签: 销售 农业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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