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艳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民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总体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紧扣当前农业数字化转型和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精准指出了农民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面临的推广难、流量不足等痛点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厅完全赞同您的建议,并将积极协同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整合资源、强化措施,推动农民电商销售能力提升和三农流量支持政策落地。
二、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农业生产实际,顺应农村电商发展趋势,将电商营销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中,重点围绕农业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等技术技能,以理论授课、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累计举办了50余期电商培训班,共培训2100余人。省商务厅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展现新势头,2024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实现556.07亿元,同比增长19.39%,较全国增速高出 6.22个百分点,体量在东北三省一区排名第1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鼓励农民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电子商务类培训纳入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性项目,2024 年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类培训 11470 人次。省委网信办依托中国新电商大会,为吉林农产品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头部主播为吉林农产品带货、代言,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三、具体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强农民自媒体运营和电商营销培训。我厅将农村电商培训作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课程内容,计划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18期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重点针对电商平台运营、网络直播销售、农产品品牌塑造等技术技能进行授课,拟培训800名以上高素质农民电商人才。在体系建设上,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已遴选认定7家具有农村电商培训功能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实训基地,为农民提供电商实操实习场所。在师资力量上,建立培育师资库,吸纳“三农”学者、高校教授、农技推广人员和乡土专家参与到培育工作中,在涉农全产业链环节为农民提供智力支撑。在监督管理上,充分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地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开展信息调度和常态化数据监测,同时组织力量以实地检查的方式随时抽查各地高素质农民培育班真实情况,并作为各地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协调电商平台增加三农流量支持。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电商发展,整合 2025年度涉农宣传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2025年农产品新媒体全域运营推广方案》,试行依据产品销量、品牌热度等指标,将平台上吉林农产品店铺普遍纳入支持范围,进行阶梯式推流支持试点,推动更多的单品销量进入平台榜单前列。针对农民及相关组织在吉林农产品推广方面存在的需求与困难,省委网信办指导吉林省青年电商协会、吉林省新媒体协会,与各大电商和社交平台进行沟通协商,加大对吉林农产品的流量扶持和宣传推介。举办“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直播电商创业大赛,培育一批新电商领域“新农人”“新主播”和优质项目,直播销售吉林人参、梅花鹿、林蛙、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品和吉林大米、鲜食玉米等“吉字号”特色产品,助力兴边富民和乡村振兴。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以落实您的建议为契机,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推动培训计划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农民电商素质,壮大农村电商人才队伍。二是加大农产品全域营销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民电商给予流量扶持,推动农民自产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三是持续强化部门协同,推动资源整合和政策创新,形成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工作合力。四是坚持品质赋能,引导农民申报绿色、有机农产品,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推动小农户做大做强、规模化发展。五是加强监督,持续优化线上线下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农民销售农产品的相关权益。同时,恳请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全省农产品电商高质量发展。
此函。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张学利;联系电话:0431-88910535,1552687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