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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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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6-17 09:40: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浏览次数:54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号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6-06 生效日期 2025-06-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林晓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由我厅负责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积极推广绿色现代化种植技术

一是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联合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区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采取管控措施。在重点地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总结出小麦套作向日葵降镉技术模式;建立规范统一的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了品种、产品和材料及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与效果评估,引导农户种植重金属吸收量低的作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指导督促有关盟市采取种植非人食用农产品或退耕还林还草措施。2024年布设257个监测点位原位采集土壤和农产品进行重金属监测,监测数据和报告已报送农业农村部,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二是抓好土壤墒情监测。自治区农牧部门持续组织开展农田墒情旱情监测站点建设,加强农田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已在45个旗县建成农田土壤墒情长期定位监测点225个,基本满足了农区生产监测全覆盖。同时,随着农业数字化、智能化的快速发展,测墒灌溉技术应用范围不断拓宽,全区智能测墒灌溉技术应用超过30万亩,基本实现农田灌溉精准控制和精准用水。

三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和绿色防控。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化,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批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核心示范区和“对症选药”平台,加快推进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着力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2024年全区共建立323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技术示范区、15个“对症选药”平台,集成推广关键技术10余项,核心示范面积210.2万亩。全区实施绿色防控面积5943万亩,统防统治面积5859万亩,较2023年分别增加5.7%、2.5%。

(二)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一是加强智慧监管。强化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将全区2万多家生产主体纳入平台管理。推动提升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2024年推动全区全部涉农涉牧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100%达标,组织监管员、协管员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巡查检查2.4万余次。持续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累计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392个,通过农安内蒙古APP出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一证一码”,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截至目前共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27.6万份,打印139.7万张。

二是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制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列制度,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制可依、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肥料和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在全区范围内抽查农药样品260个;开展农药安全使用风险排查和技术指导,推广绿色防控和安全用药技术,全区共召开风险排查相关会议179次、安排督导检查964次,开展技术指导2100次、指导人数17150人、开展宣传培训417期。

(三)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自治区公安厅加强座谈交流和信息互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2024年组织各级农牧部门执法机构依法查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75起,其中有关畜禽屠宰类案件立案46起,全部结案;有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不执行休药期类案件立案45起,全部结案,其中使用禁限用药物移交公安6起;有关不按规定或不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类案件84起,累计罚没2.03万元。

二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自治区农牧部门联合市场、供销等部门探索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领域应用,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黑名单”管理。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增设信用评价系统,落实“红黑榜”名单,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风险较高、违法失信的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立足实际推动工作,创新举措提高质效,持续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绿色现代化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一是做好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结合试验示范情况筛选适合我区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例行监测调查,构建完善国控点与区控点互相补充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二是在全面开展农田土壤墒情旱情监测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测墒灌溉技术,进一步强化精准灌溉和用水,确保农田水生态安全。三是推广科学栽培措施,通过拓宽合理轮作、合理密植、适时中耕、合理化控等措施应用范围,提升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有力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四是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科学防控,及时发布病虫害预警信息指导农民适时防控、减少盲目用药,因地制宜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植保机械,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增施喷雾助剂,加大农药安全使用知识普及,提高农民合理选药、科学用药能力。

(二)抓严农业投入品使用

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化,持续强化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不断加强大数据平台使用培训力度,让基层监管人员尽快熟练掌握运用大数据平台各项功能。同时根据监管工作需求及时更新完善大数据平台功能,简化工作流程,切实推动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变革。二是抓细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全区计划抽检150批次重点旗县区蔬菜、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等作物用药,对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农药生产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全区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规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三)建立健全依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

一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年计划开展不少于3次执法检查行动,严格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排查问题处置率达到100%。二是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三是围绕商务诚信建设及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格化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农牧业综合执法等工作,抓好“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6月5日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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