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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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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7 16:09:4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9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全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小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全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小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

一、起草的背景

原《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施行以来,为我省小餐饮备案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但在日常监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对小餐饮的经营项目、冷食类加工条件未做明确规定,备案条件尚待进一步简化等问题。同时总局2023年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78号令)《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对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许可条件等都进行了较大调整。因此有必要对我省现行的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制修订,考虑此次制修订涉及条款较多,故采取新制定的方式进行。

二、起草的过程

先后到合肥、黄山、宿州等市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备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电话或书面调研等形式了解浙江、江苏、上海、河北等地有关做法,加以学习研究,吸收借鉴。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草稿),并经多轮集体讨论修改后形成《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8条反馈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采纳15条,部分采纳5条,暂不采纳8条。暂未采纳建议已与建议提出方解释说明。邀请部分市、县(市、区)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具体从事小餐饮备案的业务骨干逐条进行研讨,多次和省局法规处对具体条款进行讨论研究,最终形成《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该文件送审稿经省局2024年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省局名义印发。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备案办理,现场核查,信息公示卡管理,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经营要求,附则共七个部分,共三十五条。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减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由原来的7项减少至4项,减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单、布局简图等材料。

二是明确经营项目。明确小餐饮可以经营热食类、冷食类、自制饮品类,但不得经营生食类。明确从事热食类、冷食类、自制饮品制售的可以经营简单制售食品,并明确了简单制售的范围。

三是优化备案条件。对小餐饮经营者的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要求予以优化,明确小餐饮经营者从事冷食类食品时应设置专间或专用操作区。

四是压缩办理时限。明确现场核查压缩为6个工作日,延续、补办、注销、不涉及食品安全事项的变更、现场核查合格后发证等均要求当日办结。

五是延长有效期限。将小餐饮备案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5年。

六是提高工作效能。规定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互联网+核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核查。在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上增加二维码,现场监管时通过扫码能够及时获取小餐饮经营者基本信息。对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可以通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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