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茶烟”纳入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有关“茶烟”监管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卫健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烟草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全省“茶烟”等类烟产品专项治理“绿篱”行动实施方案》(鲁烟专〔2022〕19号),部署治理含烟草原料类产品、含烟碱原料类产品、使用烟草专卖品类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类产品、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行为等5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类烟产品的监测处置,加大对类烟产品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根据分工,我局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治理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依法查办类烟产品侵权案件10起,清理零售网点13个,处置广告链接2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于您提出的将“茶烟”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认真研究将类烟产品纳入新食品原料的可行性,必要时向国家卫健部门进行请示。
2.对于您提出的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商品监管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商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经营单位的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3.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对茶烟等产品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类烟产品商标侵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
联系电话:0531-5179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