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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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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19 09:57:20  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491
核心提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全国“两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兼顾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聚焦“优体系、建高地、提质量、保健康”工作主线,着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好新冠
发布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6-16 生效日期 2023-06-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全国“两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兼顾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聚焦“优体系、建高地、提质量、保健康”工作主线,着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好新冠“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努力建设一流的健康城市和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加快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实现“病有良医”。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传达学习、研讨培训、抓落实促发展”三阶段,推进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市委卫生工委党校主要课程内容,开展“送教下基层”,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全员轮训。组织工委系统抗疫先锋、专家学者、基层优秀干部等代表谈学习体会,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建专题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宣讲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实“第一议题”“三同步”学习制度。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机制,聚焦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当前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短板弱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厘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

(二)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压实隶属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推广“5个100”行动经验做法,着力打造1—2家公立医院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党建工作,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专项行动,年内覆盖率达100%。突出系统内部审计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及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完善委党组与派驻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和机关纪委建设,做好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工作,探索“委院”联动办案,开展收受“红包”、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

(三)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支持公立医院设置病人关系科。压实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信访处置主体责任,完善首诉负责制等纠纷化解举措,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加强对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完善医疗执业险、医疗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责任险制度,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医院安防能力水平,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巩固卫生健康科普宣传特色,强化行业党建、卫生政策、民生实事、重大项目、感人事迹等内容宣传。

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四)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强化生育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各区各部门制定出台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度规范,推动托育机构场地设施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研究制定托育机构奖补办法。支持完善多元化普惠托育体系,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各区至少1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推动用人单位、家庭、社区发展托育服务,全市新增托位1.6万个(其中通过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托位7000个)。建立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制度,优化完善备案指南,加大托育从业人员分类培训。加大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加强人口监测预警,整合人口数据信息,做好生育形势研判。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保险保障制度,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五)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统筹协调,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实现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全国“敬老文明号”各3个以上。支持市人民医院建设市老年医学中心,60%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90%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安宁疗护、生前预嘱工作规范,建立市安宁疗护联盟,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安宁疗护服务,各区至少选择1家医院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完善市、区两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设,制定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实施老年失能(失智)防控、心理关爱、营养改善等服务项目,老年人失能(失智)筛查率达到 70%以上。实施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整合照护)服务试点,创建国家或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或示范机构2个以上。

(六)推进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高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出台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集团化运作,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市、区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市级和区级至少各建成1家标准化高危儿早期干预中心,推动设有妇产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生育咨询门诊。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等民生实事。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推进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两个全覆盖”,巩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成效,建立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评审制度。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修订《深圳市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与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审批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两非”行为的专项检查行动。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七)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健全高效有力的深化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制定实施2023-2025年医改三年行动计划。协同推进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研究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协调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优化基层医疗集团“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协调推动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监督指导合理检查、用药、治疗。协同做好国家组织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压缩大型设备检查检验、药品和耗材费用。

(八)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深圳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和推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持续推进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和7家广东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深化人事薪酬综合改革,制定《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机制,引导市级医疗中心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开展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引导基层医疗集团重点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等服务。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等挂钩,与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聘任、奖惩等挂钩。

(九)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特区法规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出台,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实施后评估。筹建成立深圳市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地方标准专家委员库。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同等法制审查,参与医疗纠纷处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定综合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三函两书”监督制度,开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健全医疗行业诚信体系,完善医疗机构“一户一档”电子信用档案,拓展信用监管公示监管系统试点范围,覆盖医疗机构300家以上。依托“智慧卫监”平台,完善信息协同共享机制,逐步推进全行业、全过程、全要素执法预警处置闭环管理。加强医疗服务AI人脸识别智能监管系统功能应用,进一步推广覆盖超过1000家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平安深圳建设,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四、完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加强卫生健康行业规划管理。争创国家整合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制定新时代卫生健康服务新体系规划,制定国际医疗城建设规划。推进市属医院集团化运作,制定《市级医疗中心建设规范》,夯实“市级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制定新建市属医院筹建工作指南,出台《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落实基建、设备、信息化和开办费投资项目“四合一”审评审批。发挥医疗卫生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作用,强化全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决策管理。

(十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组织专项“双招双引”,围绕神经疾病、康复等专科领域洽谈更深层次合作办医,补齐弱项短板。全面开工建设“十四五”规划医疗卫生项目,加快79个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全年新增床位3200张以上,建成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市第二儿童医院、市新华医院等项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院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开工建设深圳医学科学院总部、市人民医院宝安医院、市萨米医疗中心二期、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深圳大学直属口腔医院、市第二眼科医院、市中医院针灸推拿分院、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扩建二期、深圳大学总医院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市大鹏医院、深汕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疾病等短缺领域举办具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独立机构规范发展。

(十二)加快社康服务扩容提质。落实《基层医疗集团建设规范》,完善社康机构网点布局,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社康中心改扩建为社区医院,推动在养老机构、福利中心设置社康机构,学校医务室转型升级为社康站,构建“15分钟社康圈”,新增社康机构35家、全科医生500名以上,家庭医生签约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43%以上。建立健全社康机构负责人评估、培训、考核等制度,逐步在每个社康机构管理团队中配置1名公共卫生医师,完善社康机构负责人轮岗交流机制。选拔培养社康机构青年人才组建社区健康服务青年专家团队,补齐社康机构专业人员缺口,每个社康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及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流行病学调查员、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配备1名中医师。

(十三)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完善基层医疗集团运行体制机制,夯实“两融合一协同”建设运营模式,高标准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出台《居民健康管理办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完善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建设智慧化家庭病床服务平台,发挥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开展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优化慢性病长期处方服务。支持各区属医院提升装备配置、进行医疗公共空间整体修缮,实施社康机构服务能力升级工程,普及血常规、生化、彩超等基本检查检验设备,试点开展社康机构医护人员急诊急救能力原位模拟培训项目。强化社康机构和学校对口协作,试点建设学生营养健康管理示范门诊、试点建设卫生健康名校长工作室,启动卫生健康副校长赋能行动。制订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将18岁首诊测血压、35岁测血糖、40岁肺功能检查以及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

五、建设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

(十四)推进高水平医院和学科建设。出台配套政策清单,支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更好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强化高水平医院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督促“2+7”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研究制定《高水平医院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年)》。引导高水平医院聚集学科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每家重点建设2—3个领先优势学科;支持区属医院创建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高标准建设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基础平台。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根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部分学科,新增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12个。完善引进团队评审标准和绩效评价,精准引进20个高层次医学团队。

(十五)深化跨境医疗卫生合作。巩固深化“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等首批综合授权改革任务成果,推广《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1版)》,遴选13家医院纳入首批评审范围,争取完成3家医院评审工作。扩大“港澳药械通”药械品种和应用范围,新增3家指定医疗机构,适用药物和医疗器械品种达到35种以上。推动出台第二批综合授权改革事项清单,协同制定港澳医疗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扶持办法,支持前海建设国际医学创新示范区,引导1—2家港资医疗机构落地前海,推动深圳前海泰康国际医院(筹)和2个国际化社康机构建设。加快推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医院、香港名医诊疗中心(坪山)等深港医疗合作重大平台建设。深化深港医疗卫生资源合作共享,扩大香港“长者医疗券”使用范围,争取新增1—2家医疗机构纳入香港医疗费用异地结算单位。实施“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备案”公共服务事项,修订港籍医生职称认定评审标准,开展第二批新增港籍医生高级职称认定。

(十六)全面提高医疗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国家和广东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建设,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以质控中心建设和信息化监测为常态化管理手段,抓细抓实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细化医疗服务制度规范,严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研究制定《深圳市“临床药师制”工作制度》。高标准启动医疗服务“双改善 双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医务人员行医环境、提升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制度,加强专科护士队伍建设,出台专科护士培训及管理办法,推动老年护理、康复护理服务发展。

六、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十七)落实“乙类乙管”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围绕“保健康、防重症”,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防控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完善社区人群、发热门诊哨点、污水等全方位监测体系,密切跟踪研究病毒变异情况,动态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力争做到早发现、快速响应。聚焦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科学规范开展聚集性疫情处置。重点补齐人群间免疫水平差距,按照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强化老年人、儿童、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健康服务,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巩固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成功实践,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夯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网格化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做实社康机构与举办医院、市级医院的资源协同和联动机制,做好市级专家巡诊会诊。补足配齐医疗机构常态化防疫软硬件力量,合理配备医护力量,完善关键救治设备、感染治疗药物等应急物资储备调配机制。

(十八)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深化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上下联动的公共卫生工作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清单,协调加强街道、社区公共卫生职能和工作力量配置。落实疾控体系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市、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在每个街道指定1家公共卫生中心、社区医院或社康中心牵头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巩固各类重点场所哨点作用。加强卫生应急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推动各区全面评估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完善生物安全工作机制,组建市级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深化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模式,实施艾滋病防治精准干预,推进性病、麻风病规范化门诊项目,肺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十九)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优化市属医院相关15个重大疾病医防融合项目,推进重大疾病防治中心建设。在社康机构举办医院设立健康管理中心,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监测、评价和干预。持续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内涵,高效完成国家复审任务,组织开展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第七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深入推进重点慢性病防治项目,健全心脑血管疾病“医防共管”服务模式,深化“卫生-社工”联动的糖尿病防控模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推进社区“三高”共管及高危人群筛查服务,“三高”共管服务人数达到2.7万人。

(二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健全“五位一体”常态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规律服药率、面访率,减低持续不服药患者比例,推广长效针剂治疗使用。筹备全市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加大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探索建立分层分级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心理危机干预热线,配合市教育局在福田、光明等区开展心理健康体检试点。加强社会化心理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促进心理咨询行业良性发展。常态化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基层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七、强化医学科技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推进医教协同发展。推出促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医学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全链条一体化管理体系。支持知名医学院校来深办学,推动医学院校资源共享、错位发展。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完善教学门诊、教学病房的设置与管理,强化临床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动态调整机制,修订《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培育10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争创1—3个省级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加强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建设,在12家单位推广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新增6—8个试点专科。

(二十二)促进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助推动全新机制的深圳医学科学院10月底前去筹、推动深圳医学科学院条例出台。加快出台研究型医院和临床研究体系建设配套政策,创新建设10家研究型医院,开展临床研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调研,推动医企协同平台上线。加强临床研究和伦理审查专题培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试验承接能力,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卫生健康系统科研院所规范设置和绩效评估方案,出台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科研事业单位适用同等政策,加快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落地。

(二十三)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委机关与委属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形成干部梯度培养的良性循环。全面加强市属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分类设置专业型干部和行政型干部,从知识技能、岗位履职能力、年龄梯队等方面综合考虑,选优配强医院管理团队。推进公立医院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优化完善培训组织和课程设置,出台参训人员考核评价指导意见。持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实施卫生健康“菁英人才”培养计划,分层次选拔不少于300名学科人才进行系统培养。落实《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特聘岗位评聘实施意见》,高质量“靶向引进”约300名高精尖缺卫生健康人才。组织实施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招才引智工作,提供不低于1800个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7000人。

八、推进健康深圳建设

(二十四)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出台健康影响评价办法,组建市级健康影响评估专家队伍,开展重大规划、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对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的系统评价。组织研究和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与评估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清单评估,修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区健康服务绩效考核中健康教育考核评估标准。完善健康素养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各类健康场所建设技术指导、评审评估。推动各区建立公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市、区及街道的三级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服务体系,探索科学高效、可推广的职业健康保护“深圳模式”。

(二十五)深入推进健康深圳行动。联合共青团、义工联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开展健康深圳行动志愿服务,构建全民参与建设新格局。开展健康深圳行动监测评估与考核,做好迎接国家和省考核准备。整合健康细胞、健康场所、健康单元、健康企业建设规范与标准,印发《智慧健康社区建设方案》,加快示范性智慧健康社区建设。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设,组织筹划“深圳健康活动月”,举办健康达人评选、健康素养大赛、医院“健教先行”大赛等系列活动。推进落实全市校园常见病监测与干预技术指导,实施学生营养健康行动,打造学生营养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完成适龄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建设10个脊柱健康服务站。组织实施食源性疾病监测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与监测。

(二十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完善新标准下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广运用“智慧创卫”系统。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质量评估,做好国家卫生城市新一轮随机复审的准备。组织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居环境品质、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中村、农贸市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为重点对象的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落实。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持续推进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巩固维护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完善控烟监测评价体系,上线“别抽啦”智慧控烟小程序,总结、推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措施,加强控烟基层治理。

九、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十七)创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体系。强化中医药发展政策支撑,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配套规范文件,修订《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总结评估中医门诊传统疗法药物打包收费、住院综合服务打包收费、特诊针灸打包收费实施效果,制订中医优势病种日间病房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评价机制和规则。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示范区试点建设,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高规格举办中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支持光明国际中医药港探索建立中医药“六化”新机制,打造粤港中医药产业园,实现市中药饮片代煎代配中心、粤港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中心试运营,建设市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监管服务平台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证固证平台。探索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创新发展和深圳特色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实践。

(二十八)实施中医药专项特色工程。实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杏林群英工程,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省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与重点学科,支持市中医院建设省市重大疫病中医救援培训基地,争取创建国家中医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湿证重点实验室深圳工作站,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争创国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试点,培育建设七大市级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四有”中西医结合协同诊疗模式,遴选建设5—8家非中医类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基地,建设10—12家中医药特色社康机构旗舰中医馆。支持龙岗区建设国家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大力弘扬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20家以上中医药宣教基地提升内涵,打造2—3家市级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基地。

(二十九)培育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制定《深圳市“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全面实施“鹏城岐黄工程”,遴选培养150名高层次中医药特色人才。启动第六批市级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项目,建设96个市级以上中医传承工作室。柔性引进不少于10个中医药高层次医学团队、2—3名国医名师,评选50名深圳市名优中医,表彰一批从医满50年的老中医药专家。拓展本地高等院校中医药专业教育,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中药鉴定和调剂等专业建设,促进4所中医药高校临床医学院建设,探索开展中医专科护士进阶培训。

十、提升全民健康信息智慧化水平

(三十)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健全和完善信息化专家库建设和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机制,修订市级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化项目计划、申报、采购、实施、质量控制等流程统筹管理。推动出台《深圳市卫生健康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卫生健康数据有序流动和开发应用。印发《信息和大数据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决策机制、科室设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提出明确要求,理顺信息化的需求沟通、应用管理、数据安全等工作运行机制。

(三十一)加快卫生健康“一网统管”体系建设。落实市推进政府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协同市医保局完成“卫生医保”专题建设,推进卫生医保专题库建设。确定第二批接入“深治慧”应用门户的系统清单,并按要求完成接口开发、网络调试等准备工作。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数据治理及一体化综合应用,推进BIM/CIM技术在医疗机构基建报建审批、地图导航、公卫突发事件处置、智慧院区及大型医疗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协同应用,深化分级诊疗、电子处方中心等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应用场景。

(三十二)完善卫生健康数据治理。加强信息化标准的应用推广,推动建立“一数一源”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源头质控能力,完善数据采集、存储、质控、管理、应用等全流程质控机制。构建完善卫生健康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卫生健康数据分级分类体系,以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卫生健康统计数字化转型、检查检验互通共享等应用场景为牵引,提升卫生健康数据有效利用率。建立健全委属各单位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从严选择数字化建设涉及的供应链和外包公司,明确和督促承包单位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渗透测试。

(三十三)提升智慧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水平综合评估,提升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和基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智慧管理及智慧服务测评等级,指导5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医院建设,形成一批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面向市民的健康云项目建设工作为基础,建设居民医疗健康服务统一入口,集成诊治、检查、护理、公卫、健康管理等功能,试点提供查询服务。优化升级预约挂号号源池,优化号源时段,不断提升预约精度,缩短就医等待时间。联合推动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试点线上电子处方认证与流转、医保支付、药品配送等全流程服务。

名词解释

一、“第一议题”“三同步”学习制度:同步紧跟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步紧跟市委常委会学习内容;同步紧盯学习效果督导。

二、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务和业务双带头。

三、“5个100”行动:100个基层党建创新项目、100个党员教育基地、100个优秀党支部工作案例、100门精品党课、100个书记工作室。

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组织覆盖、工作覆盖。

五、“委院”联动办案:由委党工委办和委属单位纪检、人事、采购、财务、内审等骨干组成的工作组,以“专案”形式开展纪检监督核查、审查、审理等工作。

六、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

七、“两非”行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八、“三函两书”医疗行业卫生监督制度: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监督提醒函、工作提示函,制定监督意见书、监督建议书。

九、“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十、“两融合一协同”建设运营模式:在基层医疗集团推动举办医院与所属社康机构融合发展、医疗与预防融合发展,全科与专科协同服务。

十一、“五大中心”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高危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十二、“2+7”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2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7家广东省高水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十三、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和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并完善国家级健康科普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的机制。

十四、中医药“六化”新机制:产业化、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国际化。

十五、七大市级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市中医肿瘤医学中心、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区中医院)市骨伤科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市中医治未病中心、宝安区中医院市中医康复中心、罗湖区中医院市中医老年诊疗中心、市中医肛肠医院(福田)市中医肛肠病诊疗中心、市中医院粤港澳蛇伤诊疗中心。

十六、“一数一源”机制:明确源数据管理的唯一主体,避免数据责任主体不明、多头收集,以保障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减少重复收集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数据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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