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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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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14 17:04:32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190
核心提示: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气象局,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气象局,山东省统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1-14 生效日期 2022-01-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能源局、气象局,沿海各市海洋局:

现将《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海洋局  山东省气象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docx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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