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相关部门、单位出台了《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编制背景及出台过程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2020年12月,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了全省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规则。2021年6月,我省16市“三线一单”成果全部印发实施,全省基本建立起省市一体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8月,我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完成了更新入库,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全面进入落地实施和应用阶段;11月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落实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三线一单”成果管理和应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了《办法》。《办法》先后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省相关部门、16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厅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实施应用、更新调整、监督保障、附则五个章节,共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了省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第二章实施应用,包括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保护、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加强“两高”行业源头管控、共享共用等六方面内容。
第三章更新调整,包括加强制度衔接、建立更新调整机制、开展动态更新和定期更新等相关内容。
第四章监督与保障,包括组织保障、跟踪评估、监督落实、宣传培训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
三、主要特点
在落实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我省《办法》突出了三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落地应用。对全省“三线一单”应用方向和举措作出了具体指导,《办法》第五条“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了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加强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协调性分析。第六条“推进高水平保护”,突出了“三线一单”在规划环评的应用,提出将“三线一单”嵌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有关要求。
二是细化更新调整程序。《办法》明确了“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定期调整的基本情形和调整流程,更新调整采取横向联动、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分情形实行国家、省、市分级备案审核更新,确保“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立足实际、与时俱进。
三是强化跟踪评估。跟踪评估包括年度自查评估和五年跟踪评估,《办法》明确了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跟踪评估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市级自评、省级复核、国家备案的组织形式,对各市“三线一单”应用情况实行综合打分。
相关法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